这事是个拉锯战。
大姐后来请了律师。
她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没有时间跑这件事,基本上都是素兰出面跑腿。
姐妹俩的意见比较统一,是谁做的事,谁就站出来承担。
他们一家人都是一样的想法,不多要车主一分钱,但医疗费必须由他们负责,实报实销。
当律师和素兰走进杨警官办公室的时候,杨警官脸上的表情是凝重和灰暗的。
“这是省里来做鉴定的?”他问素兰。
“不是的,这是陈律师。”
律师问了一些基本情况。
就在素兰和省城的鉴定机构电话联系的第二天,素兰又接到了杨警官的电话。
他说不希望事情弄大,弄大了双方都会花费很多钱和精力。
素兰重申了自己的想法,他们甚至不算误工费、营养费、陪护费,只需要他们承认事实,赔付父亲的医药费。
就这样,对方才约了素兰在联华保险公司见面。
但他的那副嘴脸,真的难看。
他不厌其烦地问理赔人员,大意就是不希望多给素兰方赔钱。
素兰终于明白,为什么对方口口声声只肯赔一万块钱,原来,他们的车辆保险只买了交强险!
算盘打得好精!好狠的心呐!
怪不得拖了这么久,坚持只肯赔一万块钱,就是打算一分钱都不掏。
后来,车主方共赔了一万四千多块钱。
虽然没有达到素兰的要求,没有全额赔付父亲住院用的钱,但至少,他变相地承认了是他们的车撞倒了父亲。
母亲说,我们还是搞输了。
她尤其心疼幺女儿跑了那么多路,费了那么多心力。
但素兰愿意,为了捍卫父母亲、保护父母亲,她不怕吃苦受累。
没有父母亲,哪有她呢?
素兰劝母亲,“我们不算输,开始那女人不是说她挨都没挨着父亲吗,是父亲自己摔倒的?结果呢?”
人在做,天在看。
缺德事不要做,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做了缺德事,也许不会报应到本人身上,但说不准,就会报应到做缺德事的人最在乎的人身上。
结案时,素兰和那男人在事故中队又见面了。
他磨着杨警官,“我的停车费帮我少一点不?”
杨警官没好气地说,“你这么大的老板,在乎这一点小钱?你让我出面去说,我还不好意思开口。”
素兰在心里冷笑,钱竟然看得这么要紧!
杨警官在说着结语,大意是这个案子终于结了,是个好事,希望双方都平平安安的。
那男人居然说,“本来,有些冤枉钱是不用出的,譬如那鉴定费。”
素兰不客气地说,“我们为什么做鉴定?是因为你老婆不承认,她早承认不就行了?”
“听说你们还到处找人、到处托人,问这问那。”那男人说。
“这是我们的自由,不与你相干!”素兰毫不客气。
素兰够胆量,她虽是一介女流,但无所畏惧。
她的原则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但人恶我一尺,我必奋起反抗!
杨警官不知出于何种心理,对那男人说,“人家老人家年纪大了,我们都有父母亲的,你给老人家一点钱,让他买点营养品。”
正因为杨警官这样说过,所以保险公司理赔完毕、款项到位那天,素兰和那男人在联华保险公司大门口道别时,他迟迟疑疑用右手在左胸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