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3/5页)
瘸子彼特吃力地站了起来,开始收拾起操作台上的食物和纪录清单。他仅剩的大腿粗壮有力,足够撑着一百多公斤的身体在仓棚内跳来跳去而不用拐杖。他拿起男孩交过来的最后一张纸条,刚要顺手扔了,忽然想起了什么,又看了看,自语道:“三级饮用水,真不知道他要这个做什么。矿坑里的辐射可比镇外的污水要强烈得多,这可不是喝点干净水能够解决的。”
老汉斯从彼特手里拿过纸条,扫了眼上面的数字,便将纸条揉成一团,随手扔到了仓棚外的火坑里。
老汉斯咳嗽几声,吐了口浓痰,道:“彼特,回头告诉疯狗麦德,从明天起每筐少扣那孩子十公斤份量。如果他能在这干满一个月,就给他算足额的份量。”
彼特说:“这好象有点不合规矩。”
“他在养孩子。”老汉斯点了根只剩一半的香烟,说话的声音有些沉闷。
彼特有些吃惊地抬起头来,道:“什么?他才多大,怎么会要养孩子?”
老汉斯吐出个烟圈,说:“三岁以下的孩子,如果一直喝没有辐射的水,吃干净的东西,对,就是一直吃该死的三级水和食物,那么长大后就不会变异。”
彼特眉毛一挑,道:“老天!我还以为每个人都是要变异的呢。不过你怎么知道这些?”
老汉斯平静地道:“因为我也养过孩子。”
彼特吃了一惊,道:“你可从没说起过这些。他多大了?该有二十岁了吧,老天保佑,他可千万别跟你一样的丑。”
老汉斯笑了笑,道:“那时候我很穷,没办法找到足够多干净的水和吃的。他五岁的时候发生了变异,没有挺过去。”
彼特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沉默一会,才说:“老家伙,抱歉,我不该说这些的。你知道……哦,我这辈子还从来没碰到过一个能生孩子的女人,也就没机会养个孩子。”
老汉斯重重地吸了口烟,望着仓棚外带着渗淡绿色的夜空,道:“伙计,你从来不需要跟我说这些。当初如果不是你,我早就变成腐狼的食物了,公司代理人的位子也轮不到我来坐。”
彼特抱起一个将近五十公斤的给养箱,单腿一撑,跳起一米多高,将给养箱轻轻放在最高的架子上,又挠了挠头,说:“我可不是存心救你。你知道我可是格斗域的高手,那个时候强化防御的能力就已经是二阶了,那头狼王随便怎么样都咬不死我。可是你不一样,象你们这种玩类法术域的软蛋,它一口就能把你的半边屁股给撕下来!”
老汉斯将手中的小半截香烟递给了彼特,拍拍他的肩,道:“伙计,早些睡吧,这么晚了,不会有女人来这里的。”
彼特狠狠吸了口烟,憋在肺里,直到再也忍不住才吐出来。老汉斯已经回到铁屋里去了,只听扑通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代表着他已经将自己扔在了床上。瘸子彼特从操作台下拖出一只绿漆铁箱,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本烂得随时都可能散掉的杂志,借着篝火的光芒,一页一页地翻了起来,鼻息渐渐粗重。
杂志的封面忽然脱落,掉在了地上。封面上那身材火爆的妖艳女人已因年代久远的原因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不过仍然可以看到封面上那醒目的《la。在封面下边,一行小字标示出了这本杂志的出版日期:1982年2月号。
不管荒野中的流民新来了多少,也无论原来的流民莫明其妙地消失了几何,太阳从来都是照常升起。
男孩和昨天一样,刚好人们都下了矿道时到来,在太阳完全沉没的一刻出矿,挖出的矿石也和昨天一样多,换的东西也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他欠瘸子彼特的钱从五分变成了十分。
一个月后,或许是有足够多的食物吃,或许是男孩的力气见长,每天赚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于是他欠瘸子彼特的帐一天天减少。
荒野中的生活单调而又重复,一年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在这个时代,能够单调重复地活着,已经是难得的幸福。能够不用和腐狼抢夺食物,也有辐射度不那么强烈的水喝,还有什么可以奢求的呢?至于无聊,那是太过奢侈的话题,只有疯子才会偶尔想想。
最初的时候,流民中还有新来的菜鸟想打男孩的主意,可是他缠满全身的布条吓住了他们。这个年代至少有数十种能够强烈传染,而且无药可治的病,这些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腐烂。许多人都在暗中猜测,在那些布条下面,究竟已经烂成了什么样子,并且打赌他还能活多少天。然而当最大胆的赌徒设下的期限也过了之后,就有四个胆子足够大,而且足够无知的菜鸟在黑夜中尾随着男孩远去。有三个人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回来的那一个则是跟丢了男孩的行踪。第二天一大早,流民们便发现那个人被高高吊在老汉斯屋外的木杆上,那穿黑西装的保镖用那杆双发霰弹枪足足朝他轰了十发,他仍未断气。在如何折磨人方面,黑西装显然颇有天分。
从此之后,流民中的老鸟都知道千万不要打那个男孩的主意。
三年过去了。
男孩挖出的矿石已经是最初的四倍,但需要换的食物也不断增多,所以他从来没有积蓄。老汉斯面上的皱纹更加深了些,瘸子彼特珍藏的那本83年版花花公子的页数也从十五页变成了十一页。
在第五年上,矿坑中能挖出的矿石越来越少,荒野上朴素的幸福也就到了尽头。
在一个黄昏,当他再一次从瘸子彼特那里领到了食物和水后,老汉斯叫住了他。当初的男孩,如今的少年跟着老汉斯进了铁屋。屋子里堆满了杂物,但是里面有一张床,一张真正的、有被褥有枕头的床。这样的一张床足够将老汉斯与所有人区分开来。少年并没有向床多看一眼,而是一直看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幅手绘地图。地图画得十分粗糙,上面仍留有大片空白,还有一些地方则用红笔标上了醒目的危险字样。
“我们在这里。”老汉斯向地图一指,然后手指一路向西,一直指到标注着猩红危险字样的圆圈才停下来,接着说:“这片地方是喷火蚁的巢穴。这些一米多长的家伙十分难缠,它们不会真的喷火,可是也要格外小心它们喷出的酸液,被沾上了比火烧还要糟糕。最讨厌的地方则是这些家伙从来都是成群出动。不过它们身上也有好东西,它们的前爪比钢铁还要硬,可是份量却轻了一半,所以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卖得出去,价钱还算不错,因为没几个人敢去猎杀喷火蚁。它们的后腿中间,有一小块肉没有辐射,也没有毒素,就是份量实在太少了些。”
少年安静地望着地图,似乎要将上面的一笔一划都刻在心里。那惟一露在外面的眼睛色作深碧,瞳孔周围又隐隐透着些灰纹,晶莹剔透,如同一块最上等的翡翠。这么多年来,老汉斯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清楚少年的眼睛。
老汉斯清了清嗓子,又向喷火蚁巢穴南端指了指,那里只有个不知道代表着什么。
“这里有个山洞,洞里有个污水潭,那里有只变异过的大水蛭。如果你用自己的血喂它,它就会排出体内多余的水。这水只含轻微的辐射,没有多少,勉强够一个五岁孩子的份量。”
“喷火蚁的巢穴离这里大概有一百多公里,你可能得走上几天。明天这个矿场就要关门了,你也不用过来了。”老汉斯挥了挥手,少年就安静地离开了铁屋。临出门之前,少年望向老汉斯,轻轻地道了声谢谢。
少年的声音轻柔如风,又有种神秘的磁性。若是放在以前的时代,或许有成为超级巨星的潜质。
第二清晨,阳光将游荡的腐狼赶回了巢穴,但也带来了呼啸而过的狂风和拳头大小的砂石。从矿场向西,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漠,火红的岩石被风砂吹削成一根根树立的千疮百孔的石柱。放眼望去,只能看到几株低矮、遍布锐刺,枝叶中都含有剧毒的沙荆。岩蝎和巨腹黑蜂都是致命的威胁,然而最大的危险则是没有水,哪怕是充满了辐射的污水也没有。
当岩蝎都藏在岩石缝里躲避阳光的时候,少年出现在戈壁边缘。他用黑色的毡毯裹紧了全身,缠满绷带的手里牵着个小小的孩子,孩子身上同样披着条黑色毛毯。
在岩蝎的复眼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手牵着手,慢慢向戈壁深处走去。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将小孩头上的毛毯掀开,便有一片苍灰色如丝缎般的长发洒出,在阳光的映射下,挥洒出千万点炫目的光辉。
少年停了脚步,细心地将她的长发拢好,重新给她遮上毛毯,然后再牵起她的手,继续向戈壁深处穿行。
这样走了整整一周,他们终于找到了老汉斯说的山洞,也发现了那只变异水蛭。少年将女孩在洞中安置好,便在夜色下,独自向喷火蚁的巢穴行去。
直至第三天的黄昏,少年才挣扎着回来。小女孩安安静静地坐在洞口等他归来,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这个晚上,小女孩皱着眉头,用雪白的小牙全力撕咬着青白色韧得象块橡皮的喷火蚁肉。蚁肉又韧又腥,她却努力将每块肉都嚼细,吞下,就连手指上沾着的汁液也舔得干干净净。
洞穴深处,少年则隐在黑暗中,一点一点清理着身上纵横交错、深可见骨的伤口。
吸饱鲜血的变异水蛭则懒洋洋的爬出瓷碗,无声无息地滑入闪动着粼粼碧光的污水潭,潜入潭水深处,在瓷碗中留下了半碗清水。
少年去一次喷火蚁的巢穴,需要三天。于是少年、女孩和水蛭的生活,便以三天为一个轮回,周而复始地重复着。
三年后,水蛭死了。
不管有什么变化,太阳永远都会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