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副兼具了恐怖和美丽,阴暗和雄壮,极为矛盾又极为和谐的甲胄!

阿福按了机簧,水晶柜子的柜门自动打开,他向孟星魂示意,让他将这身甲胄穿上。

孟星魂却看了罗锋一眼,不太情愿,二人就这么僵了一会。

罗峰有些费解,试着道:“没想到孟少爷这么面嫩,小人也是男人,少爷这是不愿当着小人面换衣服么?”

孟星魂没有回答。

“倒也是,毕竟主仆有别,是小人思虑不周。”

罗锋欠身道,说罢指着一旁一个布缦围成屏风道:“当年布老爷换这身甲胄,便是在那处,这蝙蝠甲胄设计巧妙,一个人也能换,不需要侍从帮忙。”

孟星魂这才取过铠甲,铠甲一入手,他就觉得十分轻,完全不像钢铁打造,有些诧异——这样轻的铠甲,莫不是样子货,除了外形好看些,能抵挡住刀剑?

罗锋看出了他的疑惑,笑道:“这铠甲要比一般铠甲轻便得多,但少爷无需担心,制造这铠甲的材质十分奇特,类似天蚕宝甲、金丝甲一类,莫说刀剑弓矢,就是霹雳弹雷火弹都难伤其分毫。”

闻言,孟星魂捏了捏铠甲,发现这材质的确特别,韧性十足,料定阿福所言非虚。

等孟星魂换完了铠甲,走出那屏风,便见阿福已不知从何处拿出来一尊一人多高的巨大琉璃银镜,那镜子照出的人像栩栩如生,比一般的铜镜清晰多了。

站在银镜面前,孟星魂也不由得为自己的新形象心折。

好一个行走在黑暗之中,让恶人为之瑟瑟发抖的暗夜游侠!

孟星魂可以想象得到,恶人在夜色掩盖下肆无忌惮的为恶之时,这样一个黑甲武士出现在面前,就算是胆大包天杀人如麻之辈,也要生出冥府兵将前来拘拿人犯的念头,天大的胆子也要吓破。

“这铠甲如何?穿着行动还习惯么?”

“很灵便,就像穿了普通的夜行衣。”

罗锋沉吟片刻,摇头道:“穿上这身盔甲,你说话就不能像平日那般了,要像布老爷那样,低沉,阴森。”

孟星魂问道:“那又是为何?”

罗锋道:“不为何,继承布老爷的遗志而已。”

孟星魂摇头道:“我怎么说话你也要管?你不是忠仆么?我不是少爷么?”

罗锋呵呵一笑,语气转冷:“小人对布老爷的忠诚远在对少爷的忠诚之上,少爷也要听老爷的,老爷遗愿如此,少爷便要遵从,否则就是不孝!韦家若是出了不孝子弟,小人也只能含泪出手,替老爷执行家法了。”

孟星魂暗叹口气,无奈道:“那该如何说话?”

罗锋压低声音,用沙哑的嗓音道:“爱慕白特曼!”

“什么?”

“跟我学!”罗锋换成原来的语调命令道。

“我要知道为什么,否则你索性杀了我罢了!”

罗锋叹口气道:“这是一句极西之地的古谚,就好似藏地梵咒一样的咒语,每当布老爷行侠之时,便念出这句咒语,此咒语拥有震慑心灵的神秘力量,能让恶人闻之心胆俱寒。”

见孟星魂一脸“阿福,不,罗锋,你就接着忽悠我吧!”的怀疑表情,罗锋摸摸鼻子,继续解释道:“你穿了布老爷的铠甲,扮成他的样子,就要背负起这身铠甲承载的精神,让那些早已忘记黑夜被蝙蝠大侠支配的恐惧的恶人重新回忆起老爷的英姿。为人子女,你学一学父辈的言行,又有什么不甘愿的?子承父业,天经地义!”

孟星魂勉强接受了这番解释,模仿着低沉沙哑的嗓音道:“爱……爱慕……白特曼。”

“爱慕要说得快而有力,曼字要拉长!”

“爱慕白特曼——!”

“嗯,有那么点意思了,再低沉些,继续。”

“爱慕白特曼——!”

“很好很好,简直如老爷亲至,布老爷后继有人呐!他的在天之灵一定甚感欣慰,恶人们,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蝙蝠侠归来啦!”

罗锋一脸感动,擦了擦眼角不存在的泪水,做出老怀大慰之态。


科幻灵异推荐阅读 More+
考古秘史

考古秘史

福来
悠久的历史文明、璀璨的文化、宝贵的人类遗产,人类不知还有多少未解之谜等待后来者去掘!本书以第三人称为视角讲述元家祖孙三代的考古经历,揭开古代各大墓穴的神秘面纱以及在考古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诡异事件。死亡洞穴中嗜血食肉的恶魔,撒哈拉大沙漠的失落古文明,滴血洞中的天然血温泉,精彩故事尽在考古秘史中!
科幻 连载 0万字
无限时空大冒险

无限时空大冒险

最爱烤鱼
罗生被主神选中成为宿主,拥有了穿越无限时空的能力。 在《方世玉》学会百家拳,在《美国队长》注射超级士兵强化剂,在《七龙珠》掌握“龟派气功”,并集齐龙珠产生进化,在《功夫》学会“如来神掌”…… 罗生本想在无限时空里当个逍遥的游客,但主神选中的宿主不止一个,每经历两个世界后宿主将进入大逃杀世界,自相残杀。 只有强大,才能解开谜题,得到答案。 —— ps:作者是萌新,求帮助!
科幻 连载 16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