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踏!“

“踏!踏!“

“得!得!“

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在官道之上响起,只见黄昏的夕阳下拉出来几道斜斜的影子,那是几个极为年轻的男子骑在马上在这条官道上奔驰。他们之中最大的也不过是二十三四岁,最小的只有十五六岁,身上都是穿着一件件武士服,腰间和背上都是各自别着一把兵器,有的是长刀,有的是利剑,最奇特的是中间最前方的那个男子,居然背着一个大木盒,看上去极为沉重,但他坐下的马匹却是跑的最快的。

“师兄,天色渐晚,我们又错过了宿头,不如就在前面的村子里借宿一宿吧!“

北上走了一天后,如今已经接近天黑了,看不到一处城镇。直到太阳落山,他们眼前才出现了一个小村落。

王子点了点头同意。自那日与道信老和尚一战以来,经过去半个来月了,江湖上也因为这件事情掀起了轩然大波,一个名为王子的十八、九岁少年居然仅仅只用了一招便打败了黄山逸民欧阳希夷,更在其后与佛门的四大圣僧之一道行大师交手,百余招后将之击败。被道信大师誉为江湖上这百年以来最为出色的天才,将来甚至有可能与绝代剑圣燕飞一样破碎虚空,被称赞为当世“战神“,不知被多少人传唱。虽然明知道这其中有佛门的捧杀意味,但王子却也没有站出来解释的意思。

没有实力的人才会被捧杀,有实力的人那就只能说是当之无愧。王子很是自信,以自己如今的修为天下间应该没有多少人是自己的对手了。

老一辈中的三大宗师不可能会出手对付他一个后辈小子,其他的年轻一辈中,双龙如今还在扬州城偷鸡摸狗,更何况如今长生诀到了他的手中,寇仲和徐子陵这两个小混混有没有崛起的机会还尚未可知呢!慈航静斋的师妃暄如今怕是还在哪个犄角沟里吃斋念佛呢?阴葵派的绾绾更是不用说了。

年轻一辈就没有人是他的对手,老一辈中人也拉不下脸面来对付他,整个江湖上他无惧任何人。如今的他就像是一颗冉冉升起新星,光华照亮整个江湖。

这一战之中王子虽然击败了道行老和尚,但是他自己也受伤不轾,虽然王子已经说过了自己可以痊愈,但还是请了当地最为有名的大夫来为他诊治。

十余天之后,他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虽然还没有恢复到全盛时期的状态,也已经有了六七成的战力。如此快速的恢复能力,几乎将他的几个师兄弟给吓傻了。

王子的伤势他们是见过的,不说要躺上个一年半载,至少也要三个月才能够起身,可他仅仅只用了十来天便已经好了一大半,这等恢复能力简直超越了他们所能理解的范畴,不能用武学的奇迹来形容了。

经过了这一战之后,王子终于找到了长生真气和先天紫气的融合契点,只要他努力坚持不懈下去,用不了几个月,他就差不多可以将长生真气和先天紫气彻底的融合了。甚至他都已经想好了,这种新生出来的真气便叫做混元真气,以示于他日后的武学方向。

他修炼楼观道的《道德经》,可以衍生出先天紫气,天生就带有一种初始之道的韵味,像是最为深沉的黑暗之中射出来的第一缕晨光,是万气之根。而《长生诀》也是极为玄奥的一种功法,修炼出来的长生之气不但是阴阳五行俱备,而且还带有一股生机勃勃,好似可以孕育万物般的道韵。如今两者结合,演化出来的这种真气看上去混混沌沌,就好像是天地未开前的混沌之气,但却又包含了两大绝学之中的所有奥义,不但可以更快的治愈身上的伤势,而且还拥有先天紫气一般能够自主生成元精的能力。

最让王子感到惊喜的是这一种新生的真气居然和他的肉身功法《九转玄功》极为的契合,要是他再施展自己一身修为的话,那么便不会出现肉身与真气属性不和的状况,能够更大程度的发挥他的战力。

他的肉身其实也早已经达到了先天境界,但是无论是长生诀也好,还是道德紫气也罢,终究难以相互完全配合,就好似一只狮子与狼连合在了一起,怎么看都不相匹配。如今有了这混元真气,再加上他的肉身之力,就简直是如虎添翼了!

“驭!“

“驭!“

几人立即勒马而停,徒步向前走去。转眼之间便来到了村口,却见这一个小村落屋舍稀疏,里面也是悄无声息,毫无鸡鸣狗吠的正常现象,让众人感到一阵的不安。

青山朝着四周望了望,道:“听闻江都留守王世充已经发兵围剿刘元进,这个地方已经很靠近战场了。只看这村子中家家户户都是门房紧闭,想必村民早就因为战事逃往别处了!“

此时的王世充还并不是洛阳的霸主,仅仅只是隋炀帝杨广的一个心腹,为他留守在了江都,自己的老巢之中。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杨广对他自己的老巢还是挺上心的。

战乱之中,百姓举族搬迁逃避兵祸也是常有的事情,王子也不奇怪,笑了笑,道:“既然主人们都已经不在了,那我们就随便吧!“

他们选择自然是村中最大的一座房舍,这套屋子颇大,应该是这一个村子中最为富贵的人家了,前后分两堂,还有一个裸露的天井,但是门窗紧闭,而且隐隐还有一些灰烬,看起来主人家离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王子的武功高强,早就通过气机感应,将这个村子之中上上下下都探查了一遍,确认毫无危险之后,这才放松了警惕。

“我们现在此处休息一夜,明日早上再来赶路吧!“

三位师兄弟自然是没有意见,只是如今他们已经赶了一天的路,肚子中早就饿得咕咕作响了。虽然手里还有一些干粮,但也在这几天之中早就吃腻了。如今这一家虽然在搬迁之中真正的好东西早已经拿走了,但是厨房里的烛台完备,只是没有锅碗瓢盆之类的工具,想要弄一些吃的,恐怕还真不容易。

不过这难不倒几人,他们都是有武功在身,随手用木头做上几个便是,然后开始准备晚餐,青山负责警戒,李二出去寻找野味,王子和大师兄已经在开始点火烧热水了。先取出他们在城中买的一些牛肉,烤鹅等熟食,开始只是普通的准备晚餐。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工业明,人口也并不算多,大地上还到处都是森林原野,对于行走在湘湖上的高手来说,抓上几只野味还是很轻松的事情。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李二便从外面带来的几只兔子,活泼乱跳的,雪白的皮毛莹莹发光,壮硕的身子看上去极为可爱,两颗如同红宝石一般的眼睛骨溜溜的乱转,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哀鸣。

“先去将他们开膛破肚,洗一洗再拿来烤着吃!“王子看了看,很是平淡的说道。这几只兔子看上去不小,但是一旦将内脏和皮毛去掉之后,其实剩下不了几两肉,肯定不够他们四个人吃的。

“再去弄一点野果来吧!“

稍等了一会之后,一顿还算比较新鲜的饭菜总算是出炉了,这个时候青山也将洗剥好的兔子肉与野果拿来回来,放在了火堆之上。大家一边吃着热食,一边啃着野果,偶尔还能够品尝一下烤熟了的兔子肉,倒也是吃的满嘴流油。只是可惜了,这里没有什么佐料,味道自然算不上多好。

其实这也算是这个时代的特色,无论是佐料也好,食料也罢都是不可能比得过他上一世物质丰富的时代。但是这个时代胜在所有的食物都是纯天然的,不但营养丰富,而且无毒,吃的倒也算是尽兴。

众人吃完饭之后,都是各自寻了房间休息,一夜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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