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海天一色,水面波光粼粼,霞映海面。

船上,一女子遍身绫罗绸缎,腰间系着各色熠熠生辉的宝石玛瑙,满头乌发轻垂在身后,一双眼睛犹如绿宝石璀璨明亮。

她声音俏生生,似空谷中婉转啼叫的百灵鸟。

格林伊满脸的天真娇妩,纤纤素手挂满宝石玉钏,脚踝上还挂着一串银铃。

她挽着自家兄长的手撒娇:“哥哥,我真没骗你,宋姐姐真的是全天下最最最好看的人,而且她还会弗洛安语。”

弗洛安位于南海,同大周只隔了一个小小的平海岛。往年也会派使臣前往大周。

弗洛安虽是小国,却是地产丰富,盛产的珍珠鲛绡帐在大周称为舶来品,颇受大周人的喜欢。只可惜因着语言不通,弗洛安同平海岛上的岛民屡生间隙,相见两相恨。

直至一年前,平海岛上来了一艘海船。

格林伊如花蝴蝶,在兄长前絮絮叨叨:“哥哥,宋姐姐可厉害了,前儿账本上有一处错了,她一眼就看出来了,还有还有……”

话犹未了,忽听船下的奴仆来报,说是宋姑娘来了。

格林伊眼前一亮,提裙亲自下船去接。

窗棂半支,岸上一人款步提裙,羽步翩跹。点染曲眉,冰肌莹彻。

宋令枝一身金丝滚边石榴红织金锦锦衣,遍身珠翠。日光迤逦,无声落在她眉眼。

手上的泥金真丝绡麋竹扇半遮半掩,竹扇轻抬,宋令枝仰头望去,猝不及防撞上雀室一双绿色眼睛。

同妹妹格林伊一样,兄长□□尔的眼睛亦是绿色的。来之前,□□尔在妹妹口中听过宋令枝的无数。

往日□□尔只觉妹妹夸大其词,如今却觉得,便是弗洛安最珍贵的宝石,也不及宋令枝半分。

少女身姿轻盈,似梦中仙、水中月。

□□尔自诩堂堂八尺大汉,却在此时红了脸。自宋令枝步入雀室,□□尔束手束脚,手足无处安放。

差点摔坏一个茶盏。

诚如妹妹所言,宋令枝的弗洛安语说得极好,半点口音也听不出。纵使是大周的通事官,许还比不上宋令枝。

□□尔堂堂八尺男儿,此时却坐立不安,低垂着脑袋垂手站在一旁,声音磕磕巴巴。

格林伊狐疑挽着宋令枝的胳膊,回首望自家兄长:“哥哥,你怎么了?”

左右环顾,格林伊眼中满是好奇,“可是这雀室太闷了,你脸都红了。”

□□尔怒而瞪妹妹一眼,转身望向宋令枝,彬彬有礼:“宋姑娘。”

宋令枝莞尔颔首。

格林伊一心念着宋令枝,心中哪有自家兄长的身影,她抚掌,命侍女端来数十个漆木锦下,盖子掀开,颗颗珍珠圆润饱满,晶莹剔透。

日光洒落,隐约可见妃色光影。

格林伊兴致勃勃:“宋姐姐你瞧,这是粉珠贝,是我父亲从一位渔人船上收来的。”

粉珠贝难得,价值连城,便是宫中皇后,也未见能得一颗。

数十颗粉珠贝裹在青缎之中,格林伊双眼亮着光:“宋姐姐,上回我同你说的就是这个。”

粉珠贝难得,格林伊父亲为这十颗粉珠贝,差点倾家荡产,几乎将家底掏空。无奈先前承诺收粉珠贝的商人临阵脱逃,数十颗粉珠贝砸在手上。

价高,寻常百姓买不起,只能远观。同行知晓格林伊父亲急着转手,亦是故意压低价。

格林伊气势汹汹:“那些人着实可恶,给出的价比我父亲买入的还低,简直、简直是狼心狗肺。”

粉珠贝捏在手心,果真莹润光泽。

秋雁和白芷站在宋令枝身侧,亦是连声称赞:“这珠子果然好看,若是拿来做镯子,定是好看的。”

宋令枝轻晃手中竹扇,慢悠悠道出一个数:“若是这个数,你们还会拿来做手镯吗?”

秋雁和白芷面色一变,齐齐摇头,皆笑道:“好家伙,便是我这辈子不吃不喝,也不一定能供得起这珠子。”

秋雁和白芷的月例比寻常人家的姑娘小姐还要多,他们都买不起,别人家定是不敢了。

格林伊愁容满面,双手托着腮:“宋姐姐,上回你说有法子,是什么?”

宋令枝挽唇轻笑。

若是以前,这十颗粉珠贝她一口买下,也不是难事。如今虽也不差银子,只是人在外,到底还是不宜张扬。

宋令枝笑笑:“你将粉珠贝同其他珍珠混在一处,都拿锦匣装着,放在店里。若有人心仪,只需出十两银子,便可带走一个锦匣。”

宋令枝眼睛弯弯,“他若是走运,带走的便是粉珠贝,若是不走运,也可拿回个珍珠,也不算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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