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踏!“

“踏!踏!“

“得!得!“

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在官道之上响起,只见黄昏的夕阳下拉出来几道斜斜的影子,那是几个极为年轻的男子骑在马上在这条官道上奔驰。他们之中最大的也不过是二十三四岁,最小的只有十五六岁,身上都是穿着一件件武士服,腰间和背上都是各自别着一把兵器,有的是长刀,有的是利剑,最奇特的是中间最前方的那个男子,居然背着一个大木盒,看上去极为沉重,但他坐下的马匹却是跑的最快的。

“师兄,天色渐晚,我们又错过了宿头,不如就在前面的村子里借宿一宿吧!“

北上走了一天后,如今已经接近天黑了,看不到一处城镇。直到太阳落山,他们眼前才出现了一个小村落。

王子点了点头同意。自那日与道信老和尚一战以来,经过去半个来月了,江湖上也因为这件事情掀起了轩然大波,一个名为王子的十八、九岁少年居然仅仅只用了一招便打败了黄山逸民欧阳希夷,更在其后与佛门的四大圣僧之一道行大师交手,百余招后将之击败。被道信大师誉为江湖上这百年以来最为出色的天才,将来甚至有可能与绝代剑圣燕飞一样破碎虚空,被称赞为当世“战神“,不知被多少人传唱。虽然明知道这其中有佛门的捧杀意味,但王子却也没有站出来解释的意思。

没有实力的人才会被捧杀,有实力的人那就只能说是当之无愧。王子很是自信,以自己如今的修为天下间应该没有多少人是自己的对手了。

老一辈中的三大宗师不可能会出手对付他一个后辈小子,其他的年轻一辈中,双龙如今还在扬州城偷鸡摸狗,更何况如今长生诀到了他的手中,寇仲和徐子陵这两个小混混有没有崛起的机会还尚未可知呢!慈航静斋的师妃暄如今怕是还在哪个犄角沟里吃斋念佛呢?阴葵派的绾绾更是不用说了。

年轻一辈就没有人是他的对手,老一辈中人也拉不下脸面来对付他,整个江湖上他无惧任何人。如今的他就像是一颗冉冉升起新星,光华照亮整个江湖。

这一战之中王子虽然击败了道行老和尚,但是他自己也受伤不轾,虽然王子已经说过了自己可以痊愈,但还是请了当地最为有名的大夫来为他诊治。

十余天之后,他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虽然还没有恢复到全盛时期的状态,也已经有了六七成的战力。如此快速的恢复能力,几乎将他的几个师兄弟给吓傻了。

王子的伤势他们是见过的,不说要躺上个一年半载,至少也要三个月才能够起身,可他仅仅只用了十来天便已经好了一大半,这等恢复能力简直超越了他们所能理解的范畴,不能用武学的奇迹来形容了。

经过了这一战之后,王子终于找到了长生真气和先天紫气的融合契点,只要他努力坚持不懈下去,用不了几个月,他就差不多可以将长生真气和先天紫气彻底的融合了。甚至他都已经想好了,这种新生出来的真气便叫做混元真气,以示于他日后的武学方向。

他修炼楼观道的《道德经》,可以衍生出先天紫气,天生就带有一种初始之道的韵味,像是最为深沉的黑暗之中射出来的第一缕晨光,是万气之根。而《长生诀》也是极为玄奥的一种功法,修炼出来的长生之气不但是阴阳五行俱备,而且还带有一股生机勃勃,好似可以孕育万物般的道韵。如今两者结合,演化出来的这种真气看上去混混沌沌,就好像是天地未开前的混沌之气,但却又包含了两大绝学之中的所有奥义,不但可以更快的治愈身上的伤势,而且还拥有先天紫气一般能够自主生成元精的能力。

最让王子感到惊喜的是这一种新生的真气居然和他的肉身功法《九转玄功》极为的契合,要是他再施展自己一身修为的话,那么便不会出现肉身与真气属性不和的状况,能够更大程度的发挥他的战力。

他的肉身其实也早已经达到了先天境界,但是无论是长生诀也好,还是道德紫气也罢,终究难以相互完全配合,就好似一只狮子与狼连合在了一起,怎么看都不相匹配。如今有了这混元真气,再加上他的肉身之力,就简直是如虎添翼了!

“驭!“

“驭!“

几人立即勒马而停,徒步向前走去。转眼之间便来到了村口,却见这一个小村落屋舍稀疏,里面也是悄无声息,毫无鸡鸣狗吠的正常现象,让众人感到一阵的不安。

青山朝着四周望了望,道:“听闻江都留守王世充已经发兵围剿刘元进,这个地方已经很靠近战场了。只看这村子中家家户户都是门房紧闭,想必村民早就因为战事逃往别处了!“

此时的王世充还并不是洛阳的霸主,仅仅只是隋炀帝杨广的一个心腹,为他留守在了江都,自己的老巢之中。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杨广对他自己的老巢还是挺上心的。

战乱之中,百姓举族搬迁逃避兵祸也是常有的事情,王子也不奇怪,笑了笑,道:“既然主人们都已经不在了,那我们就随便吧!“

他们选择自然是村中最大的一座房舍,这套屋子颇大,应该是这一个村子中最为富贵的人家了,前后分两堂,还有一个裸露的天井,但是门窗紧闭,而且隐隐还有一些灰烬,看起来主人家离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王子的武功高强,早就通过气机感应,将这个村子之中上上下下都探查了一遍,确认毫无危险之后,这才放松了警惕。

“我们现在此处休息一夜,明日早上再来赶路吧!“

三位师兄弟自然是没有意见,只是如今他们已经赶了一天的路,肚子中早就饿得咕咕作响了。虽然手里还有一些干粮,但也在这几天之中早就吃腻了。如今这一家虽然在搬迁之中真正的好东西早已经拿走了,但是厨房里的烛台完备,只是没有锅碗瓢盆之类的工具,想要弄一些吃的,恐怕还真不容易。

不过这难不倒几人,他们都是有武功在身,随手用木头做上几个便是,然后开始准备晚餐,青山负责警戒,李二出去寻找野味,王子和大师兄已经在开始点火烧热水了。先取出他们在城中买的一些牛肉,烤鹅等熟食,开始只是普通的准备晚餐。

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工业明,人口也并不算多,大地上还到处都是森林原野,对于行走在湘湖上的高手来说,抓上几只野味还是很轻松的事情。

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李二便从外面带来的几只兔子,活泼乱跳的,雪白的皮毛莹莹发光,壮硕的身子看上去极为可爱,两颗如同红宝石一般的眼睛骨溜溜的乱转,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哀鸣。

“先去将他们开膛破肚,洗一洗再拿来烤着吃!“王子看了看,很是平淡的说道。这几只兔子看上去不小,但是一旦将内脏和皮毛去掉之后,其实剩下不了几两肉,肯定不够他们四个人吃的。

“再去弄一点野果来吧!“

稍等了一会之后,一顿还算比较新鲜的饭菜总算是出炉了,这个时候青山也将洗剥好的兔子肉与野果拿来回来,放在了火堆之上。大家一边吃着热食,一边啃着野果,偶尔还能够品尝一下烤熟了的兔子肉,倒也是吃的满嘴流油。只是可惜了,这里没有什么佐料,味道自然算不上多好。

其实这也算是这个时代的特色,无论是佐料也好,食料也罢都是不可能比得过他上一世物质丰富的时代。但是这个时代胜在所有的食物都是纯天然的,不但营养丰富,而且无毒,吃的倒也算是尽兴。

众人吃完饭之后,都是各自寻了房间休息,一夜无语。


其它小说推荐阅读 More+
赛博朋克,白昼之王

赛博朋克,白昼之王

爱吃冰激凌
V没有任务是我不敢接的,只要不在李维斯的辖区。杰克以前夜之城没有活着的传奇,但现在有了!大卫我是特别的那个,但李维斯是特别中的特别……荒坂我们怀疑港口的白鲸号航母被拆成零件是李维斯干的,但我没有证据。康陶李维斯和康陶没有任何关系,嗯,完全没有,再乱说小心告你诽谤夜氏夜之城曾经是我们的……
其它 连载 64万字
万界征服系统:我是大魔王

万界征服系统:我是大魔王

牛气的小星灵
关于万界征服系统:我是大魔王:穿越成魔界老大,觉醒万界征服系统!掌至高权利,享万界美女!魔帝意志所致,亦是大军脚步所向。男主统统嘎掉,女主统统干掉!
其它 连载 162万字
末世入侵:我的战斗女仆团

末世入侵:我的战斗女仆团

三个土包子
关于末世入侵:我的战斗女仆团:崭新的人生却遇上了恐怖的灾难原本以为是地狱却没想到是天堂各类天灾不断异界凶兽不断入侵海啸冰封天火虫灾各种灾难相继而至虽然系统好像有点傻白甜但是她却有些很不对劲别人在末世之中艰难生存而主角却在末世之中疯狂收女仆随着女仆不断的增加实力也不断的变强带着女仆和移动基地走遍全球探索末世之前残留的真相末世到底是怎么回事?系统是从何而来?这片宇宙只属于我!
其它 连载 238万字
我地狱少女才不是诡

我地狱少女才不是诡

阿飘a喜欢n
关于我地狱少女才不是诡:[无cp][诡异][日常][轻松][无敌]被黑暗所迷惑的可悲暗影啊,伤害、鄙视他人,沉溺于罪的孽魂,要死一遍吗?!(???)?小爱同学天下第一可爱!小爱同学天下第一可爱!小爱同学天下第一可爱!
其它 连载 116万字
修仙归来多了个儿子

修仙归来多了个儿子

小马过河拆桥
关于修仙归来多了个儿子:(无系统+无后宫,搞笑热血玄幻修仙小说)别人练剑,他打铁劈柴拿大顶;别人练习仙法,他学狗熊撞树;别人御剑飞行,他学人猿泰山;别人打架不是火球就是雷电,好不帅气,他打架抱住别人按倒就打脸;别人出手就是一剑,直中要害,他上来就是一板儿砖,直击命门……苏佑安修仙归来,多了个儿子!竟然觉醒了家族血脉!且看废柴老爹带着天才儿子,将这宗门搞得鸡飞狗跳,把这沧澜国搅的鸡犬不宁,让这万魂岛
其它 连载 73万字
明血

明血

疯子蓝
穿越到明末乱世? 英雄自有英雄的死法,狗熊也有狗熊的活路。 大丈夫热血挥洒,死而何惧!! 墨离说,扯淡,这世界没有了我,你们将会很寂寞! 呃,我是说尤其是那些风姿绰约的美眉们~大玉儿!说你呢,想什么呢?过来跪下...... 疯子蓝的QQ群26015181,欢迎加入,大家一起扯淡。。。 ...
其它 连载 92万字